机械工程学院(原机械与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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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10-10 18:29   审核人: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是市政府批准的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硕士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301个,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价值逾5亿余元人民币。学校拥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科研平台4个,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蓝箭航天空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等共建技术创新中心、联合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拥有“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遵循“用高端装备、先进技术培养最优秀的人才”实践教学的理念,围绕制造业和制造服务业打造多类型、产教融合型“教学工厂”。学校现有校特聘教授9人,客座教授60余人,先后在学校工作过的百余名外籍专家中,有5名获国家友谊奖、7名获天津市海河友谊奖。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拥有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部级教学名师等一批高层次人才;实施“研究生学历+3年企业经历”教师引进机制,“双师型”师资队伍特色鲜明,拥有国家级技术能手3人,省部级技术能手8人,建有天津市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7项,建成国家级精品课15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9门。

当前,学校正在积极探索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学校秉承“崇实 求精 致良知”的校训和“海纳百川 敬业乐群”的中德精神,始终坚持聚焦工业发展需求,传承“精益求精、诚实守信”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2024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1.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可登录我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享受加分政策等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调剂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办法、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四)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三)奖助学金

1.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下达指标,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评定,每生每年20000元。

2.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将按照下达名额、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评定,学业奖学金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在复试阶段,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科技与研究生处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邮政编码:300350

学校主页:https://www.tsguas.edu.cn

科技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s://kjc.tsguas.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877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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